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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渤海大学汉语国际教育

学制:2.5 累计报读:387

院校/层次浙江师范大学/专升本

招生专业

  • 历史

  • 体育

  • 汉语言文学

  • 旅游管理

  • 物流管理

  • 会计

本专业培养既具有系统、扎实的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又具有跨文化交际理论,同时具备较高的人文素质及较宽厚的相关学科知识,能用双语进行交流、教学,对中国文学、中国文化及中外文化交往有较全面的了解,能在国内外有关部门、各类学校、新闻出版、文化管理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及中外文化交流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在外国学校、国内教育培训机构做对外汉语教师、对外汉语志愿者;在学校或者教育培训机构做语文老师;在网站、报社和杂志社做新媒体运营和编辑的工作;或者投身外贸领域,从事基础性工作如跟单员、业务助理等。文字学、社会语言学、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语法、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法(一)、对外汉语课堂教学法(二)、汉语修辞学、英汉/汉英翻译、英语基础写作、心理学。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及《渤海大学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方案》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主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无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师范)、法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


  (2)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会计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金融学(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英语(师范)专业要求英语105分(含)以上;日语、法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含)以上。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3、男女比例限制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它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5、其它: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1、调档比例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辽宁省调档比例100%,外省按文件规定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最多不超过120%。艺术、体育类专业按照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体检要求:无色盲(弱)、无复视。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7(0.5)及以上;轮机工程专业要求身高155cm(含)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具体按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标准和体检作弊的学生依据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在本科提前批招生,其它普通类专业在本科批招生(外省专业批次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


  艺术类美术学(师范)、绘画、环境设计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艺术类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辽宁省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招生,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师范)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外省艺术类各专业的投档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办公布为准,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办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综合考查考生德、智、体等水平的基础上,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首先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


  文史类依次参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理工类依次参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体育类参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体育(文)参照语文单科成绩,体育(理)参照数学单科成绩。


  艺术类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艺术(文)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艺术(理)依次参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


  中职升本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


  少数民族预科班专业的录取按省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生培养为1+4模式,预科阶段为期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


  (1)体育类专业


  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考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文化成绩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专业课属本省统考范围内的,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辽宁省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山东省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使用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河北省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所在省组织的专业校际联考成绩。


  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辽宁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3)播音与主持艺术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30%+专业课成绩×70%;


  (4)音乐学(师范)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专业课成绩;


  (5)音乐表演按专业课成绩从高至低择优录取。


  说明:音乐学(师范)专业只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琴考生。


  音乐表演声乐招考方向招收美声、民声、流行考生;器乐招考方向招收键盘演奏(钢琴)、民族器乐(古筝、扬琴)、西洋管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古典萨克斯、小号、长号、圆号、大号)考生。


  山东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


  (2)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河北省:


  (1)绘画、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


  (2)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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