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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 电子商务

  • 会计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物流管理

  • 电子自动化技术

  • 行政管理

电子商务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技术以及电子商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从事实际业务管理、策划、调研、咨询、以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学生通过学习能够系统地掌握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和计算机的相关技术,并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济理论融入到技术中去,能够提升技术、商务、管理的多维分析能力。 在政府机关从事电子政务、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在工、商、服务行业从事网络营销策划、外贸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网站推广、论坛社区营销、网站建设、国际商务、企业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网络客服也将是电子商务领域就业的新趋势。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英语、德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学校公共外语开设英语、日语,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国家及各省、市、区招生录取相关政策,投档比例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未录满的专业(类)计划录取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

  3、专业(类)志愿:进档考生专业(类)确定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方式,专业(类)志愿无级差要求。学校承认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录取以高考总分成绩排序,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序。同等条件下,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专业以文综、语文、外语、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工类专业以理综、数学、外语、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口招生专业以综合、外语、数学、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未能满足专业(类)安排条件的考生,如服从专业(类)调剂,可调剂到未满专业(类),如不能满足空缺专业(类)录取条件的及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均予以退档。

  所有专业(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类)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空中乘务专业毕业后若从事航空、高铁等行业相关工作,身体条件须符合该行业相关标准,请考生慎重报考。

  4、高考改革省份按相关政策执行。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C”及以上,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类),等级优先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B+B、AC、BB、B+C、BC。若出现同分同等级情况,文科考生以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理科考生以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

  山东、海南、浙江、天津等4省考生,同等条件下,以语文、数学、外语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按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依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考生可通过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大类培养期间学生修读完成本学科大类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并达到相关要求,工商管理类、新闻传播学类于第2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计算机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机械类于第3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学校提前公布专业类所含各专业分流计划,依据学生搭配培养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及个人填报志愿次序进行专业分流,即以“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分流后不足20人的专业,原则上由学校专业建设委员会确定是否停止或暂缓招生,学生可在其他专业进行分流。

  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专业分流。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成绩须通过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省控分数线,设置统考省份考生须通过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我校组织表演专业校考省份,考生须取得我校表演专业校考合格证方可报考我校表演专业,不允许跨省报考;非组织校考省份承认相关统考(联考)成绩。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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