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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技术以及电子商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从事实际业务管理、策划、调研、咨询、以及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学生通过学习能够系统地掌握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和计算机的相关技术,并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济理论融入到技术中去,能够提升技术、商务、管理的多维分析能力。 在政府机关从事电子政务、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在工、商、服务行业从事网络营销策划、外贸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网站推广、论坛社区营销、网站建设、国际商务、企业信息化管理等工作,网络客服也将是电子商务领域就业的新趋势。
学校根据总体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市、区)的分专业计划,经教育部核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招生网、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本、专科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区)使用,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用于顺延录取。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请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市、区)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1.按教育部要求,学校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2.学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市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3.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录取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
4.顺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相同总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理工类的科目顺序均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5.没有对相关科目的成绩或加试加以要求、限制,各专业间不设级差或专业级差;对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参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规定执行,进档的考生按照志愿进行专业安排,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调剂专业。
6.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承认各省艺术、体育类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执行生源省(市、区)投档录取原则,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投档录取原则,将按专业成绩排名的规则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成绩排名。若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理工类的科目顺序均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7.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8.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会在各省教育考试院的网站上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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