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主要学习学前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幼儿教育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在托幼机构进行保育、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幼儿教师:在各级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如幼儿园、托儿所、亲子园等单位任幼儿教学工作,并能担任幼儿英语、舞蹈、美术、钢琴等技能的培训和指导; 研究人员:在学前教育研究机构及卫生保健部门等从事幼儿教育研究; 其他:从事与学前教育相关的咨询服务、产品开发、图书出版等工作。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幼儿园教育、学前儿童艺术欣赏、幼儿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幼儿心理卫生与辅导、学前教育评价、中外幼儿教育史等。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时间为12月份。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将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发给相应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络查询,国家承认学历;本科层次毕业生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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