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能在民政、劳动、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及工会、青年、妇女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毕业后可在民政、妇联、慈善机构、社会团体机构、社区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等工作。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实务、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一)录取工作实行“成人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省厅有关政策和学校章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专业上线人数不足15人的,该专业原则上不开班。上线考生若愿意,可调剂到其它同科类专业或由其它院校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通过入学考试,学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验印、电子注册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还可申请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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