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 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的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 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 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 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1.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按规定时间,分批次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放电子档案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高校。
2.上载预录取结果。招生高校在投档后登录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服务器、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上载预录取结果。
3.对于未按时完成预录取的招生高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
4.填报征集志愿。对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及时向招生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5.缴纳录取费与邮寄名册。招生高校按实际录取数缴纳网上录取费,收费标准为60元/生,缴费事宜另文通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收到录取费后,向招生高校邮寄《录取新生名册》。
6. 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高校依据《录取新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考生、取代纸质《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凡参加成人高招被正式录取的学员,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所在高校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教育厅验印的专本科毕业证,国家承认学历,并予以电子注册。本科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可申报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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