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且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政策,适合从事法院、检察、公安、立法和司法行政部门、工商、财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金融、证券、保险、房地产、涉外部门的应用型人才。 1、警官、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 2、到公司主管法律事务; 3、做律师; 4、其他相关领域,如文秘、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师、司法鉴定、法制宣传等工作。国际经济法、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国际私法、合同法、劳动法、外国法制史、房地产法等。
1.投放考生电子档案。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数,按规定时间,分批次向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放电子档案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高校。
2.上载预录取结果。招生高校在投档后登录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服务器、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并上载预录取结果。
3.对于未按时完成预录取的招生高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
4.填报征集志愿。对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后,及时向招生高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5.缴纳录取费与邮寄名册。招生高校按实际录取数缴纳网上录取费,收费标准为60元/生,缴费事宜另文通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收到录取费后,向招生高校邮寄《录取新生名册》。
6. 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高校依据《录取新生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得以电话或其他方式告知考生、取代纸质《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凡经成人高考被我校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颁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可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学生学习期间不转户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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