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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专业培养具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方面的知识,能在城市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决策咨询、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开展城乡道路交通规划、城乡生态规划、园林游憩系统规划,并能参与城乡社会与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乡开发、房地产筹划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乡规划学科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该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城乡规划、城乡生态与环境保护、城乡交通、城乡市政工程规划、区域规划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城乡规划设计等基本训练,掌握城乡规划、城乡设计和城乡规划管理的基本能力。1.各级规划管理部门。如在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园林局等从事经济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城市开发及城乡规划管理等工作。 2.各级规划设计院。如在城市规划院、建筑设计院、风景园林设计院等单位从事城市规划设计、乡村规划设计、区域项目规划设计及研究等工作。 3.在建筑规划设计公司、房地产企业、规划开发咨询机构,从事项目规划设计、房地产筹划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和研究工作。建筑初步、建筑设计、城市规划概论、城市总体规划、居住区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等。
1.高中起点升本科
考生应具有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2.专科起点升本科
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3. 其他事项
本省户籍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教育机构报考,如因工作原因确需跨市、县报名,须出具报名所在地的社保证明;
外省户籍考生除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凭我省居住证或报名所在地的社保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当地教育机构报考。
根据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个别专业录取人数不足15人不开班,经征求考生意见后可转入我校相同考试科类的其他专业。函授站(教学点)人少不开班专业考生则转入校本部或者附近函授站(教学点)。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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