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系统的预防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一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应用型预防医学专门人才。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防疫工作的基本能力;掌握对人群劳动、生活、学习、环境和食品进行卫生监督的基本能力。
具有分析影响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和疾病流行规律,制定预防疾病和增进人群健康措施与计划的基本能力;熟悉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熟悉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技术,熟悉健康教育工作;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计算机应用及统计分析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本科毕业时,如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例》,可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报考专升本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相应专业的人员。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专科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5.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专科的考生应当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
6.报考专升本免试教育的退役士兵或下基层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陕西省振兴计划项目服务满三年并考核合格,可选报我校所开设的相关专业。
1.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依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在符合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分数计入总成绩。
3.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备案。考生在新生报到时,须持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或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文件执行。
学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