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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西安医学院护理

学制:2.5 累计报读:97

院校/层次浙江师范大学/专升本

招生专业

  • 临床医学

  • 护理学

  • 药学

  • 临床医学

  • 预防医学

  • 护理学

护理学是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理论为基础的研究维护、促进、恢复人类健康的护理理论、知识、技能及其发展规律的综合性应用科学。护理学包含了自然科学,如生物学、物理学、化学、解剖学、生理学等知识。临床各科专业护理师;社区健康教育者;康复中心护理师;保健产品经理或顾问(研究和提供科学的健康辅助器材);教师或健康报刊记者(从事健康知识的普及工作)。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微生物与免疫学、健康评估、护理伦理学、外科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病理学等。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报考专升本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相应专业的人员。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专科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5.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专科的考生应当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  

6.报考专升本免试教育的退役士兵或下基层服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陕西省振兴计划项目服务满三年并考核合格,可选报我校所开设的相关专业。  


1.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依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所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在符合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分数计入总成绩。  

3.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备案。考生在新生报到时,须持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或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陕西省招生办公室文件执行。  


-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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