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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是以工程力学、机械设计、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的专门知识为基础,系统学习现代机械设计理论、制造方法,并将其应用于机电一体化产品设计、研究等方面的工学机械类学科。 本专业学生受到现代机械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机械产品设计、制造及设备控制、生产组织管理的基本能力。能在通用机械、汽车工程、冶金、石油、地质、建筑机械、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从事设计、制造、研究、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1) 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加工工艺规程的编制与实施工作; (2) 从事机械、电气、液压、气压等控制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3) 从事工艺工装的设计、制造工作; (4) 从事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等高智能设备的编程及操作工作; (5) 从事机械CAD/CAM技术的应用工作; (6) 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的现场技术管理工作; (7) 从事机电产品的销售和服务工作; (8) 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国家机关从事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9)从事机械模具设计生产及制造相关工作。电工及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加工基础、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液压传动与控制、数控技术、机电传动与控制、机械制造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装备设计、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机械原理等。

      录取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政策执行。

  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所有进档考生在录取及确定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情况,严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文史类按语文、英语、数学高考成绩排序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英语、语文高考成绩排序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预科类考生参照普通类专业执行。

  普通类专业录取在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录取规则,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不作要求。

  实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在遵守生源所在地招生录取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英语、语文、数学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考生按统考(联考)成绩排序,排序后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若生源所在省设定了投档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并确定考生专业;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投档录取规则,则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同分者按高考文化总分排序录取,如文化总分依然相同,则按英语、数学、语文高考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并确定考生录取专业。

  除英语类、翻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外,其它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规定。

   我校所有专业无加试要求。

  各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本科艺术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还应满足以下要求:无发音器官疾病。建议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录取与入学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与就业处直接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考生可于录取期间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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